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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



為落實在地老化政策目標,建構以社區為基礎之整合式服務體系,
增進長照服務提供單位分布之密度,讓民眾獲得近便、多元的服務,
長照2.0資源開發係以優先擴大居家服務供給量與普及化日間照顧中心為原則,
並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


長照服務秘書
靈魂角色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透過個案管理員來落實個案管理,
並依長照使用者需求協調安排照顧資源,提供具彈性化以及連續性之服務,
為通過衛生局照專審核之服務對象來擬定照顧服務計畫及連結或提供長照服務。
簡單來說,A 單位承接照管中心轉介長照失能者,
由A個管依據各縣市衛生局之照管專員核定之額度、問題清單,
為失能者擬定照顧服務計畫、連結 B 單位提供長照服務,
並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接受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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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1六十五歲以上失能老人。
2五十五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五十歲以上失智症者。
4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5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需協助且獨居之老人。(轉介社區資源)
6衰弱老人。(轉介社區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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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1每半年定期到宅訪視,如有特殊需求者可提前提供家訪服務
2每月電話關懷
3討論及調整長照服務計畫
4追蹤服務品質
5接受讚美、意見回饋或申訴
6協助轉介其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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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收費
民眾接受A個管服務無需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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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來源
依據「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給付及支付基準」,
提供組合編號 AA01「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AA02「照顧管理」。
由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落實個案管理,並依長照使用者需求協調安排照顧資源,
提供具彈性化以及連續性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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